(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天美平台(以下簡稱“學校”)合同管理,維護國家及學校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天美平台章程》,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以學校或經學校授權的主體代表學校作為一方當事人👨🏽🎨,與其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書面合同(或協議,下同)🤙🏿。
實質約定了交付財物、支付金錢、轉移權利👳🏼♀️、提供勞務(服務)👵🏿、提交成果📲、接收或派遣師生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意向書、備忘錄,作為合同按照本辦法管理。
第三條 學校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兼顧效率”的原則建立合同管理體製和工作機製。
第四條 合同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章合同的承辦、管理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合同由合同承辦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依各自權責進行管理和辦理。
(一) 合同承辦單位為有簽署合同需求並實際承擔合同履行義務的單位,包括各職能部處🙆🏿、二級學院。合同承辦單位對合同的內容及合同的訂立、履行等承擔主體責任,主要職責為🎅:
1.根據工作需要依照本辦法製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審查擬簽訂合同的締約目的🧑、項目的可行性🫳、安全風險及合法性,以及合同的完整性、合規性與合同履行情況;
3.負責審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質、信用狀況🧙♂️、履約能力等👮🏽♂️🧅,包括但不限於:
(1)合同相對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
(2)合同相對方是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資質,應要求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審查合同相對方簽約代表的身份證明和簽約資格證明,如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應明確載明委托代理事項、權限及期限)等🫖。
合同承辦單位應審查◼️、核實上述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同相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狀況或履約能力有瑕疵的🚢,不應與其簽訂合同。
如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4.承擔合同談判、起草、報批😊🌦、簽署、履行、爭議解決等工作🎅🏿👍🏼;
5.及時向合同歸口管理部門上報本單位承辦合同履行情況及涉訴、涉仲裁信息。
(二)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為不同類別的合同進行歸口管理的各職能部處⚅,負責指導及開展本部門歸口的合同管理事務,歸口管理本職能部處業務相關的合同。主要職責包括:
1.根據本辦法製定本歸口管理部門的合同管理細則並組織實施;
2.根據本歸口管理部門合同管理的實際情況🔽,製定專項合同示範文本;
3.承擔本歸口管理部門職責範圍內合同的審批、備案、歸檔👩❤️👨、監督和違規查處等工作。審核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及合同相關業務事項🚟🪣;
4.根據學校授權管理使用相關合同專用章;
5.根據實際情況參與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合同的會簽等工作;
6.根據實際情況協助合同承辦單位處理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7.學校交辦的其他與合同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六條 學校與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間簽訂的校級層面的全面戰略合作協議🐉、框架合作協議👨🏼🎨、合作意向書、備忘錄等由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管理。
第七條 學校授權中英國際學院管理本學院除歸口管理之外的其他事務產生的合同。
第八條 經學校授權的主體(以下簡稱“被授權主體”)可以代表學校作為一方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被授權主體的範圍包括校內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
第九條 學校向被授權主體授權,應由合同承辦單位提出申請,經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由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授權書🧑🏭。授權書中應載明授權的事項🤐、範圍、期限等內容🚴🏽♀️。授權主體代表學校簽訂合同時🤰🏿,應將授權書作為合同附件附於合同後⌨️。
第十條 合同內容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管理部門的工作內容或部門職能的,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在合同審批程序中發起會簽程序。
第十一條 確定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或會簽部門困難的☑️,由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確定。
第十二條 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設專人作為合同管理員😲,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合同管理責任人。
第三章合同的訂立
第十三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在合同簽訂前要求合同相對方提供如下文件,並由合同相對方簽字或蓋章。
(一)合同相對方如為國內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如為國(境)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證明文件;如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合同標的履行涉及特殊資質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復印件;
(三)有關合同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四)法律法規或學校有關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 國家或行業有合同示範文本的,應當優先選用。國家或行業沒有合同示範文本的,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製定本歸口部門管理的合同的示範文本,經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使用。
訂立合同原則上應當使用經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的校內合同示範文本,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章 合同的審批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合同性質🛀🏻、標的大小及法律風險分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
一般合同指法律關系簡單、標的額為人民幣30萬元以下(包括人民幣30萬元)🧑🦱👩❤️👩、對學校發展影響較小的合同。
重大合同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
(一)標的額超過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合同;
(二)涉外合同🏧,即與國(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簽訂的合同👷🏻♂️🎸;
(三)對學校發展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承辦單位提交合同審批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經合同雙方協商擬定的合同文本;
(二)合同標的額為人民幣5萬元及以上的合同🙇🏼☔️,應當提交訂立合同的依據,如有關會議紀要🤱🏼、公文🧔🏼、批示🏺、中標通知書、比價材料等🤹🏼♂️;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如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合同文本一般由合同承辦人在合同印章處簽署。科研項目合同的授權簽署,按照學校科研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合同的審批程序
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分別適用相應的合同審批程序。
一般合同🛵:經合同承辦單位對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等內容進行審查後🧲,由合同承辦單位負責人、合同歸口部門合同管理員及負責人審批後簽署🧑🏼🦳♐️。合同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由相關部門會簽後簽署;
合同承辦單位使用經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過的校內合同示範文本的🤵🏿,合同歸口部門可不再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核👨🏻⚕️,提交本部門分管校領導確認審核後實施💂;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確定合同審核標準👩🔧,提交本部門分管校領導確認審核後實施。
重大合同👱🏽♂️🥢:合同承辦單位對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等內容進行審查🐹🏂🏻,經合同承辦單位負責人、合同歸口部門合同管理員及負責人審批以及會簽程序後★,提交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合同文本進行合法性審查,通過合法性審查後的合同,根據合同業務性質由合同承辦單位或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分管校領導審批後簽署✊🏻🦵🏻。原則上由合同經費項目歸口部門的分管校領導審批簽署🤦🏼♀️。
屬於重大合同的科研項目合同的審批程序按照學校科研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合同印章的使用
使用合同印章應當事先通過合同審批程序🎿。根據合同類型,一般在合同上加蓋合同印章👨👩👧。涉及國(境)外交流與合作、與地方政府及廳局級單位的全面合作等合同,或根據實際需要並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同意的合同,可以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署或加蓋學校公章⛹🏿。
合同印章包括: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保管合同專用章、授權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保管“合同專用章(1)”、科技發展研究院保管“合同專用章(2)”𓀅、後勤管理處保管“合同專用章(3)”、人事處保管“人事聘用合同專用章”“勞動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4)”。
合同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根據學校印章管理規定或被授權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另行製定的有關規定執行。被授權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校內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合同印章以外的印章簽署合同。
經本辦法規定審批通過後的合同🧑🚀,可加蓋合同印章。學校合同印章管理部門在加蓋合同印章同時✒️,原則上應在合同正本加蓋騎縫章。
第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應依其規定辦理合同批準🏄🏿♂️、登記等手續👨🏼🎓。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變更、終止及糾紛處理
第二十條 合同承辦單位在合同各方當事人全部完成簽署手續後方可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合同承辦單位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法全面履行合同🙋🏼,並嚴格要求合同相對方全面、及時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條 合同是學校對外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嚴守紀律、履行保密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商業秘密🧝🏽♀️。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後,如需簽訂補充合同🧝🏿,或變更、解除合同的,應當另行簽訂書面合同,並按本辦法第四章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查🚡。
第二十四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跟蹤合同履行的進度與結果🧛🏻♀️,保存合同實際履行的相關驗收清單🎞、服務清單或能證明合同履行完畢的相關材料,並於履行完畢後及時報送合同履行情況🖖🏽。
第二十五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合同承辦單位應積極與合同相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或發現可能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應及時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合同承辦單位應積極收集證據💁🏿,合同承辦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相關職能部處共同協商處理合同糾紛。重大合同糾紛處理應及時報合同承辦單位及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分管校領導🧶。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在合同訂立🛎、審批📿、履行、存檔等環節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視情節輕重進行相應的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將視其情節輕重追究合同承辦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校內相關責任;給學校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送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
(一)未經授權,擅自對外簽訂合同的;
(二)超越代理權限或濫用代理權的🧏♀️;
(三)與合同相對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學校利益的;
(四)在合同簽訂和履行中未盡註意義務☺️,或者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處理👷,致使學校利益受到損失的;
(五)利用學校合同謀取私利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的🎟;
(六)未及時處理合同糾紛,或者擅自放棄權利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的行為,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七條 在合同簽訂🫶🏽、履行及糾紛處理問題上🙍🏿♂️🦔,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遵守合同規定🍝♗、弄虛作假或者工作失誤🤸🏽,導致學校義務增加👩🏫、權利減少和喪失的,學校將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處理,並責令有關部門與單位或個人予以追償。
第二十八條 應當簽訂而未簽訂或未及時簽訂合同👨🏼🎨,造成學校經濟或其他損失的,由項目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如有與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不相符的,遵照國家及地方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原《天美平台合同管理辦法》(上理工〔2022〕202號)及學校其他與本辦法相沖突的合同管理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