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
二、黑色或藍色字跡的簽字筆、鋼筆或圓珠筆、鉛筆🤰🏿、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可帶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任何照相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計算器以及修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三、考生進入考場,應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等🖱,隨即按準考證號碼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監考員核驗🧝🏽♂️。
四👩🍳、考生領到試卷和答題紙後⏸,須核對試卷科目與本場考試是否一致,如有不符應立即向監考員報告📕,要求更換。考生應在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紙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信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開始答題🍈。答題時🕺,如遇試題字跡不清,可舉手詢問👣💪🏽,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考員作任何解釋或啟示。
六、考生須在答題紙規定區域答題👩🏿🦳🙍🏿♂️,不得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七🧑🏻🤝🧑🏻、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於每門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離場時須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一並交出,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交卷離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紙、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物品等。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應當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在監考員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答題紙🐸、草稿紙後🤷🏻♂️,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離場。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