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我校2024屆學生就業工作在校黨委的領導和相關部門的幫助下,經各學院的共同努力,就業率達到預期目標。為落實國務院、上海市關於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有效性🙋🏼♂️👱🏿♂️,促進畢業生滿意就業,特評選我校2023-2024學年學生就業工作先進個人及先進集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類別及條件
(一)學生就業工作先進個人
評選對象為各學院專業教師及直接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教師。具體參評條件如下:
1.各學院專業教師
積極參與就業工作。積極參與推進學校和學院的就業工作,為畢業生就業工作出謀獻策,具有典型性🤽🏽🦹🏼♀️;
積極反饋教育教學🕳。根據當前就業形勢🧟,將專業教學和對學生的生涯教育相結合,並積極反饋教育教學改革,成效顯著;
積極推薦學生就業。積極聯絡用人單位,推薦學生就業的數量和質量均能在學院專業教師中領先。
2.直接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教師
有效開展生涯教育咨詢工作。熟悉並積極貫徹畢業生就業工作相關方針🍜🈴、政策。能有效地組織開展大學生生涯發展教育工作🫷🏿,有過相關的教學、輔導或個體咨詢工作🦵🏽;
積極組織學生參與就業活動。積極申報市級就業創業項目、課題🛟,積極組織🤨、指導學生參加市級、國家級就業創業比賽等各類活動;
就業服務工作滿意度高👊🏽。能做好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招聘服務,就業市場拓展卓有成效,數據上報和就業信息發布及時、準確💅🏽,用人單位和學生滿意度高,無投訴事件。所帶專業學生就業率不低於學院平均值💨。
(二)學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評選對象為各相關學院❎。根據學生工作年終考核指標就業部分得分情況進行評選➰。具體參評條件如下:
1.學生就業滿意度高,去向落實紮實。學院就業工作措施得力,畢業生就業滿意度較高,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去向落實情況排名前列或進步明顯🤌🏽;
2.積極開拓就業市場,工作卓有成效🧑🏼🤝🧑🏼。積極開拓畢業生就業市場🤌🏻,與用人單位合作有深度,建立有效的對接共建機製並有效運行,在對接企業、改造專業、引導就業方面卓有成效🎓;
3.有效開展就業活動,就業服務滿意🤦🏼♀️。結合學院實際🦵🏿,挖掘潛能🎊🦖,調動師生積極性,有效地開展大學生生涯發展教育和就業指導講座等各類就業活動,學生參與度較高🥙👩🏽;正確引導學生擇業、就業,畢業生對就業服務工作滿意度較高。
二.評選數量
1.學生就業工作先進個人♞👩🏽🦰:專業教師評選人數不超過本學院專業教師數的2%🐩,其他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輔導員及管理服務人員評選人數不超過相關教師總數的15%。
2.學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有2024屆畢業生學院總數的30%☮️。
三、評選表彰
1.申報
學生就業工作先進個人由本人向所在學院(部門)提出申請🌸,填寫《2023-2024學年學生就業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學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由學院(部門)向學生工作部(處)提出申請,填寫《2023-2024學年學生就業先進集體申請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以上材料請於2024年10月16日前報送學生就業指導中心,並將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myjob1906@126.com👨🏽🏭,郵件主題格式“**學院2023-2024學年學生就業工作先進評選材料”。
2.評選
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由學生思想政治工作與學生管理委員會組織專項評議小組進行評審並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將正式發文公布💅🏽。
3.表彰
對於評選出的優秀個人與集體,學校予以宣傳表彰⬛️。
附件1✍🏿:2023-2024學年學生就業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表.docx
附件2:2023-2024學年學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申請表.docx
學生工作部(處)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