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NSFC)與香港研究資助局(以下簡稱研資局,RGC)關於設立聯合科研資助基金的協議(以下簡稱協議)🏌🏼♀️,雙方每年聯合資助內地與香港科研人員開展合作研究💂🏼♀️。
為進一步加強兩地基礎研究合作👩🏿💻,持續提升內地與香港科研水平與影響力,助力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雙方商定自2022年起擴大聯合科研資助基金規模。一是增加原有資助強度(NSFC資助強度約為100萬元人民幣/項)合作研究項目的資助數量(以下稱NSFC-RGC合作研究項目)👩🏻💼;二是啟動資助重點項目量級(NSFC資助強度約為300萬元人民幣/項)的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稱NSFC-RGC合作研究重點項目)🎥。
現征集2022年度聯合科研資助基金之NSFC-RGC合作研究項目。NSFC-RGC合作研究重點項目指南將於2022年發布。申請人同年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NSFC-RGC合作研究項目或NSFC-RGC合作研究重點項目合計限1項,NSFC-RGC合作研究重點項目還將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合計限2項的範圍。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本項目資助由內地和香港科研人員聯合提出的自然科學領域的研究計劃🧑🏿🏭,重點資助領域為信息科學、生物科學、新材料科學🧞♂️、海洋與環境科學、醫學科學、管理科學等↖️。
(二)申請代碼
申請人應根據項目研究內容自主選擇相應學科的申請代碼,建議填寫至最後一級。
(三)資助計劃
計劃資助約40項。直接費用資助強度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項🙋🏼♂️。
(四)資助期限
項目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評審程序
雙方資助機構各自組織通訊評審🤠,並在此基礎上組織聯合會議評審。
(六)申報要求
1. 內地和香港地區雙方申請人須分別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和研資局提交項目申請。
2. 內地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
3. 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聯合和優勢互補。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及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申請人與香港合作者應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
(三)關於境內🤩、境外兩種身份申請項目的有關規定,請詳見《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受聘於香港地區學術單位及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不得通過內地依托單位申請本項目。
(五)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六)關於申請資格的詳細說明請見《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NSFC-RGC合作研究項目屬於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不含主要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申請人申請或者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NSFC-RGC合作研究項目或NSFC-RGC合作研究重點項目合計限1項。
(三)本合作研究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2項的範圍🥉。
(四)《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它限製。
四🐰、申報說明
(一)在線填報路徑
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後,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具體步驟為: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 點擊“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 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RGC項目(內地-香港)”,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預算編報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三)在線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線填寫並提交申請書外,申請人須將下列附件材料上傳至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並提交:
1. 申請人與香港地區合作者簽署的合作研究協議。
2. 香港地區合作者提交給研資局的申請簡表副本。
(四)報送材料
依托單位應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並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應於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關於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及項目清單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於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信息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2月18日16時。
項目獲批準後❌,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並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註🧍♀️: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系人詢問。
五、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人:李艷青
電話:010-62328256
傳真:010-62327004
郵箱:gat@nsfc.gov.cn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