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平台合同管理辦法
(2018年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天美平台(以下簡稱“學校”)合同管理,維護國家及學校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天美平台章程》,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以學校或經學校授權的的主體代表學校作為一方當事人,與其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書面合同(或協議🧾,下同)🧭。
實質約定了交付財物🕧、支付金錢、轉移權利👱🏻♀️、提供勞務(服務)、提交成果、接收或派遣師生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意向書、備忘錄,作為合同按照本辦法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學校各學院、職能部處以及其他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四條 學校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兼顧效率”的原則建立合同管理體製和工作機製🫶🏽。
第五條 合同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章 合同的承辦🛹、管理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合同由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依各自權責進行管理和辦理🪸。
(一)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為法律事務辦公室🏄🏽♀️,行使合同管理職能🎚,統一指導學校合同管理事務🦯。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學校合同管理規章製度的建立健全🧔🏽♀️;
2.審批專項歸口管理部門製定的合同示範文本;
3.為各單位合同事務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詢服務🆑⛩;
4.受學校委托參與有關重大合同的洽談等工作💁♂️;
5.負責對專項歸口管理以外的其他合同的審核、管理⚓️、備案;
6.協助及督促合同履行和合同糾紛處理❕。
7.匯總專項歸口管理部門報送的合同審批(備案)情況統計信息以及合同涉訴、涉仲裁信息🧶;
8.學校交辦的其他與合同管理相關的工作。
(二)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為不同類別的合同進行歸口管理的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根據本辦法製定本歸口管理部門的合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根據本歸口管理部門合同管理的實際情況🍨,製定合同示範文本;
3.承擔本歸口管理部門職責範圍內合同的審批、備案、簽署🚶➡️🐭、歸檔、監督和違規查處等工作👩🏽🦰。審核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合同合法性及合同相關業務事項🙍🏻♀️👩👧👦;
4.根據學校授權管理使用相關合同專用章;
5.根據實際情況參與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合同的談判🧙🏽♀️、起草🆚、會簽等工作;
6.根據實際情況協助合同承辦單位處理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7.按半年度向法律事務辦公室報送本歸口管理部門的合同審批(備案)情況統計信息以及合同涉訴🧑🏼✈️、涉仲裁信息👩🏼🦳😏;
8.學校交辦的其他與合同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七條 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及開展本部門歸口的合同管理事務。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包括:
(一)人事處(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學校涉及人力資源(包括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等)、人事管理(包括教職工公租房協議🤷🏻♂️、購租房補貼協議、出國訪學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技處(國防軍工辦公室🍄🏊🏻♀️、技術轉移中心🤦🏽♂️、協同創新研究院)🦫:負責學校承擔的包括國防軍工科研相關在內的縱向科研項目合同,橫向技術合作項目🧄、科研合作項目🤷🏿♀️、技術服務項目合同🤛🏻,各類境外交流合作項目的科研合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合同🚶🏻♀️➡️,產學研合作項目合同,著作出版合同等合同管理;
(三)國際交流處😅:負責涉及境外合作辦學合同的管理。涉及境外合作辦學合同包括但不限於:學校同境外教育機構就在中國境內外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所簽的中外合作辦學協議,學校與境外教育機構就學術交流、學生交換、教師訪學等所簽訂的校際學術交流協議等涉外合作合同;
(四)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學校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等貨物購買👨🏿🌾、租賃、使用與處置➜、對外出租出借🍕、維修、服務等合同的管理🧎🏻♀️;
(五)後勤管理處🏌🏻:負責學校後勤服務有關的采購、與後勤有關的房屋租賃、綠化、樓宇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合同標的額為人民幣30萬元以下(不含30萬元)的房屋修繕等合同的管理🧑🏿🎤;
(六)基建處:負責學校基本建設工程設計🗜、工程咨詢、工程勘察、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建築材料😫、工程配套設備采購、合同標的額為人民幣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房屋修繕等合同的管理🦹♀️;
(七)圖書館:負責學校及各單位圖書及數據庫采購(入庫)、圖書服務等合同的管理🎐。
第八條 合同內容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管理部門的工作內容或部門職能的,由相關部門在合同審批程序中發起會簽程序。
第九條 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設專人作為合同管理人,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合同管理責任人🥁🫵🏿。
第十條 學校合同由有簽署合同需求並實際承擔合同履行義務的單位承辦,該單位為合同承辦單位👩🏻🍼,包括各職能部處、學院🧞♂️。合同承辦單位主要職責為:
根據本辦法製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相關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對擬簽訂合同的締約目的➔✅、項目的可行性及合法性進行調研👐🏼;
負責審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質、信用狀況⚧、履約能力等,包括但不限於📥🤠:
1. 合同相對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
2. 合同相對方是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資質,應要求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 審查合同相對方簽約代表的身份證明和簽約資格證明,如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應明確載明委托代理事項、權限及期限)等;
4. 必要時,應當要求合同相對方提供主要的財務報表以及從事相關業務的業績證明材料♥︎,或提供履約擔保🕉。
合同承辦單位應審查、核實上述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同相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狀況或履約能力有瑕疵的,不應與其簽訂合同🧘🏿。
如歸口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按歸口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承擔合同談判、起草、報批🫃🏿、簽署、履行🖐、爭議解決等工作;
及時向歸口管理部門上報本單位承辦合同履行情況及涉訴🧔🏼♀️🧘♀️、涉仲裁信息。
第七條 使用科研項目、人才項目經費承辦相關合同的,由該項目負責人承擔承辦單位主要職責中的第(二)至(四)項職責。
第三章 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在合同簽訂前要求合同向對方提供如下文件🏡,並由合同相對方簽字或蓋章。
(一)合同相對方如為國內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如為國(境)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證明文件;如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合同標的履行涉及特殊資質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復印件;
(三)有關合同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四)法律法規或學校有關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通過信件🏇🏿、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就雙方權利義務內容達成一致的,應當另行簽訂正式合同🧜🏻♂️,以確認合同成立。
意向書、備忘錄中約定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應當另行簽訂正式合同。
第十四條 訂立合同時🔪,應當做到合同形式完整👨🚀、內容清晰🚣🏼♀️、權責明確。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標的(包括種類、數量🤾🏼♂️、質量等要求);
價款及其支付方式(包括計算方法👨🏼🦳、支付進度、結算方式等)🧑🏼🎓;
履行期限🍍✋🏽、進度要求、履行地點與方式;
驗收標準及方法🚄;
違約責任(包括違約金或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辦法;
其他根據合同實際情況應當具備的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名詞和術語的解釋🧝🏼♂️🧑🏻🦼➡️、風險的承擔、知識產權歸屬🥙、收益的分成、保修、保密、合同的生效和解除條件等)☝🏿;
合同簽訂的時間👳、地點。
合同的語言應準確、嚴謹、簡練。合同中的術語👋🏼、特有詞匯🦻🏽🙂↔️、重要概念應設專款進行解釋,涉及數字🧝🏼♀️、日期時應註明是否包含本數,涉及金額的數字應同時註明大寫🦠。
合同文本最低要求一式三份,簽署後由合同承辦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各留存一份。涉外合同須提供中♘🈚️、外文文本👨🏼🌾🤹🏼♀️。
第十五條國家或行業有合同示範文本的◻️,應當優先選用🚣🏿,並經審查後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填寫✧。國家或行業沒有合同示範文本的🕵🏿,各歸口管理部門應當製定本單位歸口管理合同的模板,經學校法律事務辦公室審核後備案🏪。
第四章 合同的審批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合同性質、標的大小及法律風險分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
一般合同指法律關系簡單👩🏽🏫👷🏽♀️、標的額為人民幣30萬元以下(包括人民幣30萬元)、對學校發展影響較小的合同。
重大合同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
標的額超過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合同👩🏼🏫;
涉外合同,即與國(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簽訂的合同;
對學校發展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合同;
綜合歸口管理部門或專項歸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承辦單位在報請歸口管理部門審批合同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經合同承辦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報送的“天美平台合同審批表”💁🏼♀️;
(二)合同對方主體資格、資質、信用狀況、履約能力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三)合同文本🫚;
(四)合同標的額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合同⌨️😭,應當提交訂立合同的依據,如有關會議紀要🌌、公文、批示、中標通知書🏎、比價材料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如歸口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按歸口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涉及科研項目🕤、人才項目的合同,須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作為承辦單位將合同相關材料提交歸口管理部門審批。
合同文本一般由合同承辦單位具體負責人在合同印章處簽名。
第十八條合同的審批程序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按照學校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合同管理體製,對於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分別適用相應的合同審批程序。
一般合同:經合同承辦單位對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等內容進行審查後🙍🏿♂️,由合同承辦單位負責人、合同歸口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簽署。合同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同時送其他部門在“天美平台合同審批表”會簽後簽署;
重大合同:合同承辦單位對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等內容進行審查,並經合同承辦單位負責人𓀌、合同歸口部門負責人審批後,送學校法律事務辦公室進行合法性審查♤,通過合法性審查後的合同由承辦單位將合同審批材料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後簽署👩🏽🎤。歸口管理部門作為合同承辦單位的合同,須相關部門會簽。
第十九條 合同印章的使用
使用合同印章應當事先通過合同審批程序。根據合同類型,一般在合同上加蓋合同印章。涉及國(境)外交流與合作、與地方政府及廳局級單位的全面合作等合同🫙,或根據實際需要並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同意的合同,可以加蓋學校公章🚴♂️。
合同印章包括合同專用章、人事聘用合同專用章、技術合同專用章👩🏻🦰,其管理和使用根據學校印章規定或被授權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另行製定的有關規定執行,由被授權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管理和使用👫🎺,被授權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合同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校內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合同專用章🔜、人事聘用合同專用章、技術合同專用章以外的印章簽署合同。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加蓋合同印章時應當核查“天美平台合同審批表”中相關會簽意見、審批意見是否簽署🪘,重大合同是否有法律事務辦公室審查意見❎📫,合同文本材料形式是否完備、是否有承辦單位具體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簽名及簽署時間🏋🏼♀️。
學校合同原則上先請合同相對方簽署並加蓋合同印章或單位公章。學校合同印章管理部門在加蓋合同印章同時在合同正本加蓋騎縫章👐。
第二十條法律👩🏿💻、行政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應依其規定辦理合同批準、登記等手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變更、終止及糾紛處理
第二十一條合同承辦單位在合同各方當事人全部完成簽署手續後方可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合同生效後,合同承辦單位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法全面履行合同🏄🏿♂️,並嚴格要求合同相對方全面、及時履行合同。
第二十三條合同生效後,如需簽訂補充合同📒,或變更、解除合同的,應當另行簽訂書面合同◽️,並按本辦法第四章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查🧙🏿💇🏿♂️。
第二十四條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跟蹤合同履行的進度與結果🤴🏼,保存合同實際履行的相關驗收清單、服務清單或能證明合同履行完畢的相關材料,並於履行完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根據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要求報送合同履行情況。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合同履行情況🦝。
第二十五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承辦單位應積極與合同相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或發現可能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應及時報法律事務辦公室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承辦單位應積極收集證據,合同承辦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協商處理合同糾紛🏜。重大合同糾紛處理應及時報合同承辦單位分管校領導👸🏿💂♂️。
第五章 合同的歸檔
第二十六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建立合同存檔登記製度,妥善保管合同相關文件資料。
合同相關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正本、合同審批表復印件、與合同事項有關的批準文件、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或摘要)復印件、往來信函👨🏻🔧、傳真、數據電文、視聽資料👰🏽、以及證明合同履行的驗收文件等相關材料💁🛌🏿。
第二十七條 合同簽訂後,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將合同文本進行編號,保存合同正本、合同審批表原件各一份,記錄合同簽訂時間、合同名稱🕋、合同金額、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相對方單位🚵🏼、經辦人👨👨👦👦、審批簽署人、合同履行情況等有關信息😙,及時登記備案🧑🏿🌾。
第二十八條 合同是學校對外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嚴守外事紀律、履行保密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商業秘密◽️。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在合同訂立🦘、審批、履行🤎、存檔等環節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視情節輕重進行相應的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將視其情節輕重追究合同承辦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校內相關責任;給學校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送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
未經授權🤶🏿,擅自對外簽訂合同的🤸🏻♂️🤾♀️;
超越代理權限或濫用代理權的;
與合同相對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學校利益的;
在合同簽訂和履行中未盡註意義務,或者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處理,致使學校利益受到損失的💅🏿;
利用學校合同謀取私利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的;
未及時處理合同糾紛⁉️,或者擅自放棄權利的🪙;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的行為,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第三十條 在合同簽訂、履行及糾紛處理問題上,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遵守合同規定、弄虛作假或者工作失誤,導致學校義務增加、權利減少和喪失的⛸,學校將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處理🤜🏼,並責令有關部門與單位或個人予以追償。
第三十一條 應當簽訂而未簽訂或未及時簽訂合同,造成學校經濟或其他損失的,由項目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有關規定不相符的,遵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有關內控製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 學校全額投資設立或控股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參照本辦法製定相應的合同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天美平台合同管理辦法》(上理工〔2016〕78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法律事務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