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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基地平臺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校內各部門:
現將《天美平台科研基地平臺建設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天美平台
2013年12月24日
天美平台科研基地平臺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確保我校各級各類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順利實施,完成建設任務和目標,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科研基地平臺包括🪫:國家級和省部級、上海市教委等各委辦局和天美平台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及人文社科基地等。
第三條 各級各類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由學校統一組織申報並以國家各部委、上海市各委辦局等相關單位下達的文件為準。天美平台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及人文社科基地由各學院提出申請,經學校學科建設委員會審定後予以確認。
第二章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的管理
第四條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實行實驗室或研究中心或基地主任負責製,對基地平臺建設項目的人、財、物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其中包括🎁:人員隊伍的選擇🤸🏽♂️、後續優秀人才的選拔、培養或引進的建議權;對由學校或上級單位資助的建設經費的計劃與使用擁有充分的支配權與監督💅、檢查權;對實驗設備的購買、使用與管理具有規劃決策、任命分支機構負責人及監督檢查權等🪡。
第五條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實行動態調整🧷,滾動發展✢。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將按建設規劃對項目的進度進行年度檢查和中期評估,對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處理🔱。對完成情況較差,甚至無法完成建設規劃的科研基地平臺停撥建設經費🧑🏿🍳,將撤銷其建設任務。
第六條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應結合社會和經濟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以國家和企事業重大項目為背景開展科學研究🌄,產生一批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第七條 鼓勵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負責人以學校學科群為依托,跨學院、跨部門聘請人員參與建設,積極從國內外引進優秀學術骨幹進入平臺進行高水平科學研究,平臺應為優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創新研究環境及工作條件🧑🏻🔬。
第八條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科研成果、專著、論文以及購置的儀器設備🤎,必需註明“×××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資助”或“×××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資助”或“×××工程研究中心建設項目資助”或“×××人文社科基地建設項目資助”。
第九條 鼓勵項目的成員主辦或參加重要的國際學術會議👨🏼⚖️,開展高層次的國際合作研究🎴。
第十條 使用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經費所購置的先進實驗設備🉑🧑🏽⚕️,以及基地平臺已有的大型儀器設備必須集中管理,提高實驗設備的使用率和開放度🛌🏼👰♂️。
第三章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經費使用的管理
第十一條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經費須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的經費必須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規定🧑🏼🎓,上報基地平臺建設項目的規劃及經費預算表,並且嚴格按照經費預算表中所列出的主要使用內容執行。
第十三條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的人員經費可用於外聘研究人員、研究生的助研費和研究中的專家咨詢費。嚴禁利用學生名義提取有關規定之外的費用🥽。平臺建設項目的到款經費不收取管理費。
第十四條 實驗室或研究中心及基地主任應自覺維護國家的財經紀律,費用支取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嚴禁將專項經費使用於各種罰款、還貸、捐贈贊助等支出🧚♀️📺。
第十五條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的經費除申報書上註明和規定的開放經費外,一般不能以外協名義轉出🫘,所有外轉費用均需科技處審查批準。
第十六條 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需設立開放經費(原則上為經費總數的5%),用於吸引國內外優秀人才進入基地平臺進行高水平的科學研究🧕🏻,其中對校外的開放經費比例不低於開放經費總金額的三分之二,開放經費的使用需嚴格按照項目預算執行,並經科技處審定。
第十七條 科研平臺建設項目可在項目預算書中設立人才隊伍建設經費,用於引進和外聘高層次人才。擬引進和外聘的高層次人才需經學院同意🐔,並報人事處備案💆🏽♀️🚵🏼♂️,人才隊伍建設經費的使用需經科技處審批。
第四章 支持措施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各科研基地平臺建設項目的資助單位的要求對項目進行經費匹配。項目驗收或結題後,匹配經費如有結余,則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 對於已通過驗收並進入正常運行的科研基地平臺,若資助單位給予日常運行維護費,則學校將不再給予日常運行維護費的支持;若資助單位未給予日常運行維護費,則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並通過評審可給予日常運行維護費的支持,具體資助標準如表1所示♏️。
表1 科研基地平臺資助績點
序號 | 科研基地平臺 | 資助績點 |
1 | 國家級 | 20 |
2 | 省部級 | 10 |
3 | 上海市教委 | 5 |
4 | 天美平台(理工類) | 3 |
5 | 天美平台(人文社科類) | 1 |
[註]:表1中資助績點的單位額度原則上1個績點對應於1.0萬元,實際單位額度視學校當年情況而定。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天美平台科研平臺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屬科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