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平台學生文明行為督導條例
(試行)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我校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天美平台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施意見》,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文明行為督導是對天美平台學生的日常行為的常規檢查👐🏽,重點是督察遲到曠課現象、寢室衛生、公共場所吸煙🌙、男女交往舉止等。
第三條 文明行為督導工作由學生工作部統一領導學生工作部設立文明行為督導室,建立以兼職為主、各學院政治輔導員參與為輔的督導員隊伍,代表學校行使文明行為督導職權🧏🏻♂️。
第四條 文明行為督導員的主要職責
(一)對學生上課遲到曠課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對學生寢室衛生情況進行巡查👩🏽🎨;
(三)對校園文明行為進行督促檢查🏃♀️;
(四)對違反校園學生文明行為必須執行的九條規定和校園“十無”規定的行為進行教育👩🏽🌾,對嚴重違反的及時給予相應處理意見,並報督導室備案;
(五)定期向督導室報告工作🌑🫳,對“教風、學風”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履行督導室授予的其他職責。 ’
第五條 督導室應向各學院通報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各學院應根據要求按期整改,並報告學生工作部🤦♂️。督導室認為必要的,可以進行復查🙅🏻♂️。
第六條 督導員應配戴督導證執行公務督導證由學生工作部印製頒發。
督導員對於違規行為的處理應出具違規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與違規學生,一份交至督導室備案🕹。違規通知單由學生工作部印製𓀙。
督導員在每日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做好督導記錄。
第七條 督導員在督導活動中應嚴肅校紀做到客觀公正,管理嚴格🫃🏿,並為學生提供教育、指導和幫助🔄。
第八條 本條例的適用由天美平台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條例附件一《重申校園學生文明行為必須執行的規定》🏋🏼🍾;附件二校園“十無”規定
第十條 本條例自2001年3月5日起施行。
天美平台
學生工作部
2001年2月28日
附件一🦀:
重申校園學生文明行為必須執行的規定
一、禁止在教學樓🔅、圖書館打撲克;
二、不準在學校大道流動吸煙🪠;教學樓🥇、圖書館、宿舍禁止吸煙🏊🏻♀️;
三、校園內男女同學交往舉止文明得體;
四、不準染發(自然發色和黑發除外),服飾發型以眾人接受為度;男生不準留過肩長發👨🍼,不準戴耳環;
五、學校嚴禁學生打麻將以及各種形式賭博,一經查實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六、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安排,學生宿舍在規定時間熄燈♜,不得影響別人體息☁️;
七、嚴禁違章用電👩🏽🦱,嚴禁私拉電線👨👨👧👦、電腦(網絡)線;
八、嚴禁學生在正常學習時間(節假日🏊🏼♂️、雙休日除外)利用電腦玩遊戲🧖🏽,看‘VCD”等🚵🏻♂️;
九、禁止任何學生以任何形式在校傳銷😨、推銷及各類經商活動,凡勤工助學由學校統一安排。
以上規定,凡違反者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停學⏬、勸其退學及各類紀律處分🚕。
本規定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附件二💂🏼♀️:
校園“十無”
1.墻上無腳印🖐🏽、球印🎱、無亂塗亂寫現象
2.課桌上無亂刻亂畫
3.食堂無插隊👈🏿,飯萊無浪費
4.無浪費水電現象
5.無隨地吐痰🔎、無亂扔果皮紙屑
6.校內公共場所無男女摟摟抱抱等不雅行為
7.公共場所(禮堂🌅、球場等)無起哄、鬧事現象
8.無違章用電現象
9.公共場所(教學摟🚰🙇🏻♀️、食堂、圖書館等)無吸煙🌍、酗酒現象
l 0.宿舍熄燈後無高聲喧嘩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