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平台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為鼓勵品學兼優學生報考我校👳🏿♀️,激勵學生在大學階段繼續奮發學習,特設立新生獎學金。
一⛵️🧜🏼、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符合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參加高考,第一誌願報考天美平台本科並被錄取的學生🫧。
二🥼🩳、獎學金等級及金額
新生獎學金分為😷👩🏼:
特等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4學年共20000元;
一等獎學金每學年2500元,4學年共10000元⬛️🎀;
二等獎學金每學年1250元,4學年共5000元𓀈;
三等獎學金每學年750元🙋🏽♂️, 4學年共3000元📳。
三💨、獲獎條件
1 、特等獎學金:上海考生第一批第一誌願報考我校,高考成績(原始分)高於重點線50分以上者,入學後可獲得20000元獎學金(分4學年發放)👩🏼。
2、一等獎學金:保送生被錄取入學後可獲得10000元獎學金(分4學年發放)。
3🥱、二等獎學金:當地分兩批錄取的省(直轄市)🧑🦼,考生第一批第一誌願報考我校,高考成績原始分排名進入我校在該省(直轄市)第一批第一誌願錄取新生的前2%以內(不足1名按1名計算👩🦯➡️,超過1名取整數計算),入學後可獲得5000元獎學金(分4學年發放)。
4、三等獎學金:
當地只有一批錄取的省(直轄市)的考生第一誌願報考我校的(除定向生),高考成績原始分排名進入我校在該省(直轄市)第一誌願錄取新生的前1%以內(不足1名按1名計算,超過1名取整數計算),入學後可獲得3000元獎學金(分4學年發放)🫄;
當地分兩批錄取的省(直轄市)♣️,考生第一批第一誌願報考我校🥼,高考成績原始分排名進入我校在該省(直轄市)第一批錄取新生的前1%以內(不足1名按1名計算,超過1名取整數計算),入學後可獲得3000元獎學金(分4學年發放)。
註🦸🏽:符合上述條件考生的等級不重復計算,獎學金金額不累計👨🏿🎓。
四、獎學金發放管理
1、新生獎學金每學年發放一次🎰😲,各占所獲獎學金總額的四分之一🧮;
2、第一學年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報到註冊後發放🧙♂️;
3、第一學年結束後,學校對獲獎學生的行為規範和學習情況進行考核🏌🏿♀️,第二學年及以後各學年獎學金的發放與考核結果掛鉤;
4⇒、學生在一學年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製度🚴🏽,課程考核成績平均績點達2.0以上(含2.0),即平均成績70分(含7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成績🧚🏽♂️,可獲得次學年獎學金®️;
5🔛、學生在一學年中考核成績平均績點2.0以下(不包含2.0),或考核成績時累計不及格課程不超過兩門課(包含兩門),即平均成績在70分(不包含70分)以下👩🏽🦲🟠,只可獲得次學年應發本學年獎學金額度的二分之一🚶➡️;
6、學生在考核成績時🤦🏻♀️👨🏻🦯➡️,累計不及格課程超過三門(包含三門),取消次學年應發獎學金額度;
7、凡學生中途轉(包括插班生)、退學的🤛🏿💂🏼,取消轉🌇💂♀️、退學以後各學年獎學金額度;
8、凡學生中途休學的🧞,取消休學學年獎學金額度🤾🏼♂️,復學後,發放學前獎學金金額按照休學前學習成績發放相應的獎學金🪀;
9、凡弄虛作假並經查實或在校期間違反校紀校規受處分的,取消獎學金資格🚼,取消次學年及以後各學年獎學金額度。
10🤽🏼♂️、凡有違法行為或有符合《天美平台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試行)》中規定的條款👮🏿♂️,取消獎學金資格,取消次學年及以後各學年獎學金額度。
五、附則
1 、本實施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自2006級新生起執行。
2 、本實施辦法由學校學生處和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天美平台
2006年5月